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二、星空中的第四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57.我被带到太阳系之外的又一个星球,这事同样通过我的心智状态的变化,也就是影响我的灵而实现的。因为如我前面数次所说明的,灵人从一个地方被带到另一个地方,无非是通过其内层状态的变化而实现的。这些变化在他看来,完全就像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移动或旅行。在我从我的生命状态到达他们的生命状态,因而在灵里被带到那里之前,这些变化持续了大约十个小时。我朝东向左前行,觉得似乎爬到了水平面以上。我还能清楚观察到从我原先的位置向前的行进和发展,直到最后我所离开的那些人从视线中消失。与此同时,我与随行的灵人谈论了各种话题。有一个灵人也与我们同在,他在世时既是一个作家,也是一个充满激情的牧师和传教士。随行的灵人根据我对他的观念以为他内心里必是一个杰出的基督徒。因为在世上,观念是从一个人的讲道和著述得来的,判断是基于讲道和著述形成的,而不是基于他的生活,除非这生活是显而易见的;即便他的生活中似乎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仍能找出借口;因为所形成的观念,或关于某人的思维和觉知会将一切吸引到自己这一边。
3646.就流注和对应而言,动物和人差不多,即:动物有一个来自灵界的流注和一个来自自然界的注入,这两种力量把它们联结起来,并赋予它们生命。但这流注和注入的实际运作照着动物的灵魂、因而身体所取的形式而各异。这就像世界的光,这光在同等程度上以同样的方式流入地上的各种物体,却在不同形式中以不同方式行动,在有些物体中制造美丽的色彩,在有些物体中却制造丑陋的色彩。因此,当属灵之光流入动物的灵魂时,动物对它的接受完全不同于当它流入人类的灵魂时,人类对它的接受;因此,它激活动物的方式也完全不同于激活人类的方式。
因为人类的灵魂处于一个更高层级和一种更完美的状态,并能向上看,从而仰望天堂和主。因此,主能与他们联合,并赐给他们永生。但动物的灵魂只能向下看,从而只能注视地上的事物,因此只能与这些事物联合;这也是为何它们会与肉体一起死亡。正是目的表明人所拥有的生命是什么样,动物所拥有的生命是什么样。人能拥有属灵和属天的目的,可以看到、承认、相信它们,并拥有对它们的情感;而动物只能拥有属世的目的。因此,人能处于存在于天堂中并构成天堂的目的和功用的神性气场;而动物只能处于存在于地上的目的和功用的气场。目的就是爱,因为被爱之物都被视为目的。
大多数人之所以不知道如何区分他们的生命和动物的生命,是因为这两者都一样专注于外在事物,从心里只关心地上、肉体和世俗的物体;像这样的人也相信他们的生命就像动物所拥有的生命,以为他们死后会像动物那样消散。事实上,他们不知道属灵和属天事物是什么,因为他们不关心。我们这个时代的疯狂便由此而来,因为人们把自己比作动物,看不到任何内在区别。而凡相信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存在,也就是允许属灵之光流入并影响自己的人所看到的,恰恰相反;他们认识到他们远比野兽优越。蒙主的神性怜悯,野兽的生命将作为一个单独的主题来论述。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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